井头圩司法所所长郭杰获评“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”
2021-11-11 11:02:2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璐 | 作者:邓忠宝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858

新湖南客户端11月11日讯(通讯员 邓忠宝)日前,司法部下发《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》,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所长郭杰同志被授予“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”称号。 

郭杰同志自1993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,长期扎根基层,爱岗敬业、忠诚履职、忘我工作,2013年被评为“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”,2018年获评“东安县十佳人民公仆”。他是弱势群体心中的“律师”、纠纷当事人的“法官”、群众心目中的“郭青天”,他创新的“四调法”已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推广。特别是在人民调解、信访维稳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方面工作成绩尤为突出,成为了化解民间纠纷和解决棘手矛盾的行家里手。

近十年,经他化解的民事纠纷910余起,化解疑难纠纷135起,11次不顾安危挺身而出制止大型群体性械斗。他对矫正和帮教人员实行讲道义、讲法律、讲理想、讲实际、讲转化结果“五讲”教育,经其矫正帮扶的人员无一重新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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